廊坊市民政局离婚办理 廊坊离婚证补办流程

廊坊市民政局离婚办理 廊坊离婚证补办流程

廊坊离婚证补办流程如下:
1.查验;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廊坊市民政局离婚办理 廊坊离婚证补办流程】

3.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6.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婚姻登记证发给当事人 。

补充说明:
1.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 ,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
2.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
3.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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