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乡居民门诊待遇标准明细表 丹东市城乡居民门诊待遇标准明细表图片


丹东市城乡居民门诊待遇标准明细表
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

例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门诊
统筹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村卫生所10元55%500元(其中村卫

生所50元)一级医院(含未定级)、妇幼
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
病专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50元二级医院(三级中医医院)50%“两病”

门诊高血压
糖尿病无60%200元
300元根据丹东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丹医保发【2023】75号)文件精神,本表政策内容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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