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开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方法

湛江经济开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方法

入学积分采用办法:
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进城工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积分指标体系”) , 对申请积分入学的人员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计算出申请人所得的总分 。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给予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 。超出招生计划在本区不能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 。


积分指标体系中各项目得分采取累计的方法计分 。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有两人或以上均符合积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监护人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 不能采取多人累加积分 。多项目累计计分时,需每个项目都要达到最低条件才能计分,即租房、经营和社保时间要达到2年或以上才能计分,购房要有合同(必须在房产管理局已备案并入住)或房产证才能计分 。

积分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下列顺序安排学位:有配套学校的小区房产类——其他购房类(租房)——经营类——缴纳社保类;同一类积分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抽签安排学位 。
【湛江经济开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方法】积分指标体系中各项目积分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共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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