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民用无人机网上实名登记入口 大庆市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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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登记入口:【https://uas.caac.gov.cn】
拓展内容: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新规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进行实名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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