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哪里能养烈性犬? 淄博犬舍地址


淄博烈性犬只能养在一般管理区 , 应当圈养或者拴养;确因免疫、登记、诊疗需要进入重点管理区的,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并用犬绳(链)牵领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 。
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只 。已经饲养的 , 养犬人应当自2022年7月1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处置 。
淄博各区县一般管理区(只统计已公布区县)


张店区:房镇镇鲁泰大道以北、滨博高速以西的区域为张店区养犬一般管理区
博山区:北至北山路,西至西过境路,南至南过境路(包括青龙山站点1公里范围内),东至张博路-珑山路(夏家庄段)-东外环-荆山中路-五岭路-执信路-文姜窑广段)-石炭坞西路为博山区养犬重点管理区 。除重点管理区外,博山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临淄区:主城区南至乙烯路,西至辛化路 , 北至齐盛路,东至淄河西岸为临淄区养犬重点管辖区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桓台县:红莲湖大道以北:北至东陈路,东至淄东铁路,南至红莲湖大道,西至唐华路 。红莲湖大道以南:北至红莲湖大道 , 东至涝淄河,南至果里大道,西至红莲湖景区西边界及鸿嘉星城西边界为桓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沂源县:北至人民路(包括人民路以北已建成居民小区),西至华源路 , 东至兴源路,南至沂河路为沂源县养犬重点管理区 。除重点管理区外,沂源县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周村区: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为:信阳路以东,德阳路、太和路、东过境路、站北路、正阳路沿线以西 , 电厂路以南,周隆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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