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广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广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广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首付比例: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 。
贷款还款比例:
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 , 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占比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月还款额占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比例上限最高仍按50%计算 。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各类负债(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贷款、信用贷款、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大额透支、担保等)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6% , 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1%;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3.025% , 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575% 。

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 。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年至5年 。符合贷款条件的非夫妻关系的两人或以上的借款申请人 , 按期限较短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 。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 。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坐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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