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主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邯郸主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邯郸主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主城区,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户口为冀南新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的申请人,不需提供主城区居住证):

⒉.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 , 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6196元(含)以下,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3.近三年内在主城区务工单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两年(含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4.申请人家庭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不得申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