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指南 成都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
投靠父(母)的: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父母双方均为成都市集体户且无房的,经集体户所属单位同意,可申请未成年人投靠 。
投靠继父(母)的:拥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与成都市户籍人员再婚,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未成年继子(女)投靠,负责直接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应同意并到场当面提交申请 。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指南 成都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父母婚姻存续期间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离婚随抚养权方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非婚生育投靠父亲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随非抚养权方的还应由亲生父母双方到场签署同意迁移户口的协议书 , 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迁移户口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同意投靠声明书(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签署提交)(投靠继父母的提供);(原件)
入父、母(继父母)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提供:父母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 , 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 。(原件)(随父或随母提供)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 , 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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