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长葛市哪些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许昌长葛市哪些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长葛市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扩展内容:
长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怎么办?
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间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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