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转公办理条件 西安商转公政策


西安自2017年9月14日起停止受理试行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目前西安没有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的通知,小编持续跟进西安商转公恢复消息,建议收藏本文,获取最新通知 。
可参考之前的办理条件,有最新消息会及时更新...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半年以上余额;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6、申请商转公时 ,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不高于所购房价款的50%(第二套房贷款余额不高于40%);
7、借款人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8、原为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
9、商转公时不能办理组合贷款 。
温馨提示: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
【西安商转公办理条件 西安商转公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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