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须知


202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须知
一、适用对象
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 30 分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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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岢錾昵氲纳显乱言谥猩绞薪赡缮缁岜O眨ㄅ勺ぶ猩椒种Щ梗?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

二、申请地点
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 。
三、受理时间

【202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须知】积分入学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 。
四、其他说明
 ?。ㄒ唬┥昵肴胙琶牧鞫嗽卑雌渌没指叩徒蟹终蚪峙琶琶诠嫉闹副晔?,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 。

 ?。ǘ┥昵肴宋痹旎蛱峁┬榧偕昵胱柿系? ,一经发现 , 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 。情节严重的 , 列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
 ?。ㄈ┥昵牖秩胙У牧鞫嗽笔柿渥优敕先胙跫?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
 ?。ㄋ模┘品址绞剑喝胙ё芑?= 基础分+附加分 。
 ?。ㄎ澹┥昵肴怂峤坏闹っ鞑牧闲胗?月15日前提交,逾期不作计分 。
 ?。┙?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受理截止日期 。
五、积分入学专栏: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基教→积分入学 。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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