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如何办理暂住证 泰安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申领指南


泰安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申领须知
广大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事项告知,请知悉并遵守 。
申报居住登记人员范围:流动人口,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 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常住的,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执行 。我市流动人口范围具体包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到我市各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含离开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市区到我市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
享受生活便利: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人员 , 能够享受到泰安市的基本福利政策,包括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泰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
申报居住登记是法定义务:
 ?。ㄒ唬┝鞫丝谧缘酱锞幼〉刂掌?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
 ?。ǘ┓课莩鲎馊嘶蛘咂湮写砣擞Φ痹诹鞫丝谌胱『?4小时内与流动人口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 ,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
 ?。ㄈ┯萌说ノ黄赣昧鞫丝? ,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
 ?。ㄋ模┐邮路课葑饬薜闹薪榛购痛邮轮耙到樯艿娜肆ψ试捶窕褂Φ弊越樯艹晒χ掌?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 。
如不遵守规定,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中介做出处罚 。
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流程
1.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微警务”公众号 。点击进入“个人中心”,登记手机号码 , 输入验证码,完成身份认证 。
泰安市如何办理暂住证 泰安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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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住登记申报 。点击进入页面底端的“微警务”,点击“热门应用”中“居住证业务”,选择“居住登记申报” 。查看“办理须知”后,点击“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居住地址要完整准确填写,上传材料齐全),后点击“提交”信息 。公安机关审核后 , 信息申报情况可以通过“居住登记查询”查看 。
泰安市如何办理暂住证 泰安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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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申领 。进入“居住证申领”界面,点击“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居住地址要完整准确填写,上传材料齐全),后点击“提交”信息 。
【泰安市如何办理暂住证 泰安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申领指南】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成电子居住证,通过“居住证电子证照”查看,进行“亮证”应用 。同时 , 群众申领居住证后,可通过“办理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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