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工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及退费办理指南
许昌职工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及退费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养老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2、重复缴费的退款手续:按照《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 对重复缴费的只退本地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部分(即转入地办理退款) 。
【许昌职工养老保险重复交费及退费办理指南】退款需带材料:个人带转移手续、缴费发票、退款人的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原、复印件到许昌市市民之家A区养老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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