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津区支坪镇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对江津区支坪镇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防控措施的通告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1时起,对支坪镇花铺社区场镇、津坪社区场镇、真武场社区采取临时防控措施 。具体如下:
一、对上述临时防控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确定 。具体采样时间和采样地点以属地通知为准 。

二、临时防控期间,上述区域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该区域,尽量减少外出 , 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市民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所在区域的,需持11月10日以来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确需进入上述区域人员 , 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三、临时防控期间,上述区域非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暂停营业,保供类单位(场所)落实预约登记、错峰限流、查验渝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严格科学佩戴口罩出入 。各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闭环管理 。公共交通暂停运营(过境公交甩站通行)、其他车辆绕行 。学校11月10日起暂停线下上课,场镇区域暂停赶集 。

四、11月8日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市民,请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 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
五、涉疫区域(场所)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以上措施,将根据核酸检测结果、疫情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做动态调整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勠力同心 , 共同抗疫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江津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重庆市江津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对江津区支坪镇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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