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广西高中学考等级划分标准


目前广西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 。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值为100分,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 ,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 。等级转换办法另行公布 。选择性考试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

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共4个等级,D等为不及格 。

原划分标准:
学业水平测试C级算及格,ABCD等级的分数的范围分别是:
100分~90分为A级,
89分~75分为B级,
74分~60分为C级,
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
注: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 。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
成绩为“C”、“D”等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 。
【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广西高中学考等级划分标准】考试成绩为C等第 , 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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