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租房优惠政策


一、如果您是在2022年6月7日之后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
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全日制大学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 , 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江夏区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租房优惠政策】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1500元 , 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 , 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缴2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不超过2000元 , 免租期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给予租金优惠 , 租金优惠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

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 , 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
注:对2022年以来在我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经申请认定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 , 但因区内房源不足未能入住的,给予500元/月/人租房补贴 。

二、如果您是在2022年6月7日之前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毕业生:
人才租赁房配租成功后 , 将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30%给予租金补贴,累计减租期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专科、本科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2、研究生、博士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3、创业大学生:按市场租金的30%进行补贴 。
补贴方式:租金减免原则上实行先缴后补,由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 , 后续对照优惠政策发放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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