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自行车载人罚款标准是多少 合肥电动自行车载人罚款标准


合肥电动自行车载人罚款标准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到: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 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 。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 。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 。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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