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平江县幼升小招生办法公布 2024平江县幼升小招生办法


招生办法
(一)生源分类及对应所需材料
1.城区居民子女
一类招生对象:城区居民子女Ⅰ(即“有房”或“有户”家庭子女,其中“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类,不包括“小产权房” 。)
所需资料:
(1)“有房”(即适龄儿童父母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公共租赁住房提供小区、楼栋、单元、户号信息)、学生户口本、父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适龄儿童要与父亲或母亲为户籍登记同户人员,不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 后同 。
(2)“有户”(即适龄儿童本人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学生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

(3)上述资料时效为2024年6月30日前 。(2024年户籍清理工作过程中,适龄儿童及其户口簿同户人员登记的户籍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历史记录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可作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依据)
二类招生对象:城区居民子女Ⅱ(即“小产权房”家庭子女)
所需资料:
小产权房:住户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 须提供户口本、房产具体位置、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流水证明(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等相关证明材料 。小产权房六年内只为同一户主提供学位 。

在学位紧张学校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类招生对象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满足一类招生对象学位,二类招生对象学位通过调剂或微机摇号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
2.随迁子女
三类招生对象:随迁子女(即进城经商或务工子女)
所需资料:
(1)进城经商子女: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居住(租房)证明(2024年2月1日前)、父母经商的工商许可证(2024年2月1日前)等相关证明 。
(2)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居住(租房)证明(2024年2月1日前)、父母就业的社会保险或企业工资流水(2024年2-7月连续6个月)相关证明 。

(二)招生流程
1、城区居民子女(即一、二类招生对象)招生流程:
(1)网上申报
时间安排:7月10日至7月14日
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城区居民子女”通道 , 按对应类别申报学校,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 。
(2)审核
时间安排:7月17日至7月28日
审核单位:招生学校、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住建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等 。
(3)公示、录取
时间安排:7月31日至8月2日
联审通过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 。没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关闭网上申报通道,尚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在网上公示并接受随迁子女申报 。
2、随迁子女招生流程:
(1)网上申报
时间安排:8月14日至8月18日
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随迁子女”通道,按对应类别申报学校,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 。
(2)审核
时间安排:8月21日至8月25日
审核单位:招生学校、市场监督局、人社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等 。
(3)公示、录取
时间安排:8月28日至8月29日
【2024平江县幼升小招生办法公布 2024平江县幼升小招生办法】联审通过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 。如申报人数超出学校学位供给数 , 实施摇号或由学区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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