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扬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1、失业职工本人携所需材料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职工于次月15日至16日 , 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通知单》、个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立新路25号)换取银行存折(节假日顺延) 。未按时领取存折的,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中路563号)领取 。3、失业职工应在终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 , 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扬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扬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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