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甘肃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2014】甘肃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
自2014年起,全国各省份都已陆续放开了单独的生育条件,凡符合单独二胎新政策的夫妻,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
由于单独二胎新政策并没有统一的时间,所以具体符不符合情况,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这些问题,还得根据当地情况来看 。
对于生活在甘肃省、且有生二胎打算的人来讲,此时的他们肯定特别想知道甘肃省单独二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甘肃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最新消息都有哪些?
其实,甘肃省已于2014年3月26日正式开始实施,甘肃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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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2014年3月26日闭幕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决定,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进行修改,将“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
新颁布的条例在3月26日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甘肃省成为西部第一个全面施行“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 。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甘肃省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子女经市、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
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 。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 。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 。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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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台的《实施细则》规定:
1、必须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申请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后,方可生育 。
2、甘肃单独二胎申请审批手续
夫妇双方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后,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县(市、区)和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审批权限核发《生育保健服务证》 。
3、对“单独两孩政策”在甘肃实施前已经“抢生”和提前怀孕的夫妻如何处理?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决定公布施行(2014年3月26日)前违法超生的,严格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变;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督促补办《生育保健服务证》,不再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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