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出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

本文转自:全国农村人居环境
近日 , 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泰州市地方标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DB3212/T2028-2021) , 该规范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标准化院、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共同起草 , 是江苏省第一个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标准 , 有利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
明确建设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提出 ,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 要坚持四项基本要求 。一要加强规划引导 。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 , 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 。二要注重乡土味道 。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 强化地域文化元素 , 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 ,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三要尊重村民意愿 。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人居环境建设优先顺序和标准 ,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 , 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坚持建管并重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 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 , 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 , 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
细化建设标准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包含的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亮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公共空间等六项重点管护内容 , 逐一细化标准 , 反复征求意见 , 使管护内容有标准、可操作、能量化 。农村河道管护涵盖生态环境维护、河道保洁、清淤清障、河道设施维护等内容;道路交通管护涵盖主次干道、桥梁设施、路道修复、安全设施等内容;绿化亮化管护涵盖庭院绿、路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公共照明等内容;环境保洁管护涵盖畜禽养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户厕卫生、粪污处理等内容 , 公共设施管护涵盖供水饮水、生活用能、信息建设、公共厕所、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健身广场等内容;公共空间管护涵盖公共停车场、文化墙、公告栏、村容村貌、招牌广告等内容 。
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健全管护机制 。指导村庄结合实际建立村庄环境管理制度、村规民约 , 明确各类项目的管护标准 , 在村庄显著位置设立责任公示牌、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每百户农户应配备1名长效管护保洁员 , 每个村(社区)配备2名以上绿化养护员和2名以上公共设施维护员 , 落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兼职维护人员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 。各地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投入机制 , 长效管理经费主要以公共财政为主 。各村(社区)加强环境建设奖金投入 , 发动社会力量捐助 , 引导群众适度承担 , 形成农村环境奖金投入负担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 。市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部门按季度对各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进行督查 , 相关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评估内容 , 以考核导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村委会建立环境卫生管护奖惩机制 , 按季或按月实施检查 ,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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