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装修 本月起 舟山全装修住宅项目销售 监管升级

市住建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若干意见》将于本月正式实施。我市全装修住宅项目销售收紧,监管升级。
展示至少一套“交付样板房”
试行样板房公证制度
全装修住宅项目的装修质量备受关注,样板房是展示的窗口和“证据”。
《意见》重点加强全装修住宅项目样板房管理。
《意见》规定,在同一住宅项目中,户型排名前三的住宅或占比20%以上的住宅,应生产不少于一套交付样板房。整个全装修住宅项目至少展示一套“交付样板房”,无任何非销售项目或非交付标准。不同的装修标准,应设置交付样板间。
在销售过程中,如果交付样板房的内容发生变化,应提前30天在显眼位置公告,并书面告知所有已购买该房屋的购房人,并向房产部门报备。
根据《意见》,我市将试行样板房公证制度。全装修住宅项目首次申请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公证处申请交付样板房内主要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的证据保全公证,并予以公示。
样板房各方责任主体还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样板房主要装修材料及设施设备标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一致。
在转让和交换过程中,新交付的样板房应进行公证验收,以确保结构形式、户型、空房间尺寸和装修标准与原交付的样板房一致。
商业场所的销售
解释烟道结构
根据《意见》,对全装修住宅项目的购房合同要求也有所提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定金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前,还应当将销售项目及周边项目用地、在建项目抵押、小区内部及周边设施等不利因素书面告知买受人。
【舟山装修 本月起 舟山全装修住宅项目销售 监管升级】《意见》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了烟道建设的相关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项目时,应当将餐饮服务专用烟道建设情况告知相关房屋。未配套建设餐饮服务专用烟道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不得从事餐饮服务。
委托代理销售应当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其他机构在舟山销售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此,《意见》明确规定了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开发企业采用委托销售的,应当载明承销机构名称,并提供委托销售合同。销售过程中主要委托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
销售商品房时,承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不得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不得误导、虚假宣传。销售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一房一价”和优惠价格承诺进行,不得变相收取开发企业支付的电商费、服务费、咨询费等其他价外费用。
此外,《意见》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商品房销售全链条监管。
据市住建局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特别是自2018年实施全装修住宅项目以来,出现了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暴露出我市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意见》规范了全装修样板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委托销售行为等管理。,有助于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采访人员|石
通讯员|张璐
编辑|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