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自己的碎片

作者:黎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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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告诉我们 , 肉体老去的模样大概是这样的:昔日光滑的粉红皮肤开始褪色、生斑并粗糙起来 , 肌肉变得酥软 , 筋骨逐渐钙化 , 如果再老一点点 , 就会成为稻香村的糕点 , 或者是被春风侵蚀的冰山 , 稍稍一碰就有掉渣的风险 。
【之前的自己的碎片】深知这具皮囊很容易在岁月的刮毁下 , 摇摇欲坠 , 逐渐坍塌 , 我们用尽了各种方法来保养维护 , “肉体是每个人的神殿 , 不管里面供奉着的是什么 , 都应该好好保持它的强韧、美丽和清洁 。”每次我们淋浴时 , 用香皂沐浴露清洁人体最大的器官——皮肤 , 小心翼翼擦遍每一个角落 , 但 , 这样爱惜 , 也挽救不了它最终悲剧的命运 , 五十年后 , 它将打摺衰老丑化 , 一百年后 , 它将化为乌有 , 尘归于尘 , 土归于土 。
不过 , 事实上 , 根本不必等到百年之后 , 我们已经每时每刻在“尘归于尘 , 土归于土” 。
因为 , 皮肤由内外两层扁平细胞组成 , 内层叫真皮 , 外层叫表皮 。表皮的最外面 , 称为角质层 , 完全由死细胞组成 。近来读比尔·布莱森的《人体简史》这本有趣又有料的科普书 , 在谈到皮肤的角质层时 , 他这样写:“想到让你变得这么可爱的所有东西其实都是些死物 , 不免有些惊悚 。在身体与空气相遇之处的我们 , 不过都是尸体 。外皮细胞每个月更换一次 。我们大手大脚、漫不经心地挥霍着皮肤:每分钟脱落大约25 , 000个外皮细胞 , 每小时就有100万个以上 。用手指顺着满是灰尘的书架一抹 , 基本上就等于从之前的自己的碎片里清理出一条路来 。”
布莱森简直写得不能更形象了!我好像突然明白了 , 在午后的阳光下 , 默默凝视窗前的浮尘飞舞 , 那根本不是窗外飘进来的外物 , 而是我自身某一部分的脱落、崩解 , 是布莱森所说的“之前的自己的碎片”!我们身上的皮屑 , 以又薄又干的鳞片形式 , 从表皮的角质层不断的剥落 , 又不痛又不痒 , 无知又无觉 。居室的阴暗角落、地毯、床垫、枕头、沙发、空调、凉席、窗帘 , 到处都是我们脱落的皮屑 。据说我们每周蜕落的皮屑大约28克 , 相当于一包薯片重量 , 但却可以养活床上的300万只螨虫!在肉眼看不到的小生物螨虫眼里 , 我们人类新陈代谢的结果——皮屑 , 如同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弥天大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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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 书中写格列佛船长出海 , 不幸遇上风暴 , 船被刮到了一座岛上 。格列佛被一位高达20米的农民捉住 。格列佛在大人国如同一只鼹鼠般大小 , 他像宠物一样被饲养 , 像猴子一样表演 , 供人取乐 。三年后 , 格列佛才侥幸逃脱 , 海上获救 。格列佛说 , 大人国最美丽的少女们 , 也引不起他的兴趣 , 因为她们身上的斑点被放大了 , 自己的眼睛像显微镜一样;而且她们身上的气味太熏人 , 因为自己小小的鼻子对气味已经足够敏感 , 谁让她们是巨人呢 , 气味也自然而然加倍了 。这个故事 , 让我联想到人类与螨虫 。我们以为不过微尘的东西 , 对螨虫来说却极其巨大 。无论我们的文化与艺术怎么歌颂 , 人体的肤色如何鲜嫩、滋润、透明、富有光泽和生命的气息 , 但蚕食着人类皮屑的螨虫 , 对我们的皮肤代谢物才最有发言权 。对于小小的螨虫来说 , 它们最清楚人类生命每时每刻脱落与崩解的过程 。如果螨虫中间产生了一位敏感的诗人 , 也许虫子诗人会这样写道:“在悄无声息之中 , 它们坚持不懈地化为尘土 。多么可怜啊!易朽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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