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光强 保险2019“首罚”落定永安财险 董事长陶光强妨碍检查遭处分

【陶光强 保险2019“首罚”落定永安财险 董事长陶光强妨碍检查遭处分】对保险业的强有力监管仍在继续。2019年新年伊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首个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拒绝或阻碍依法监督检查,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59万元罚款。
准备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从2017年1月至9月,永安财险公司、省属公司及所有开展车险业务的地级分支机构,均有车损险、车损险附加险、商业三责任险、商业三责任险附加险。“原保费收入”、“支付费用”等14项财务指标的148个明细科目未按监管要求统计,归集规则不当,导致报送银监会
时任永安财险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的顾勇担任首席统计官,直接负责上述问题。当时永安财险战略规划部执行总经理上官宗科是统计工作部负责人,直接负责上述问题。
顾勇和上官宗科对准备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行为提出了自己的论点。其中,顾勇认为,第一,违规事实不清,数据不准确程度列不清。第二,使用比例统计是永安财险唯一可以采用的方法。三、各地原保监局已对永安财险分公司新增商业车险产品的财务和业务系统进行了检查验收,未提出异议。同时,顾勇和上官宗科均认为永安财险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确,准入规则是2011年制定的,不应对此问题负责,也没有主观故意,请求免除处罚。
经审查,银监会认为:一是永安财险未能准确计算相关财务明细数据,导致提交监管部门的相关财务指标数据不真实,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第二,比例法不是唯一的统计方式,金融信息系统可以升级,以满足监管统计的要求。三、永安财险车险业务财务系统验收不表明后续统计数据报送合规。第四,永安财险内部职责分工明确。2017年1月至9月,顾勇和上官宗科分别作为公司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联系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发现并纠正不真实的数据。第五,刑罚裁量中考虑了当事人主观故意的缺失。因此,当事人的申辩无效,其陈述和申辩不被接受。
综上所述,永安财险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永安财险被罚款二十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顾勇给予警告,并处以二万元罚款,对上官宗科给予警告,并处以二万元罚款。
拒绝或者阻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安财险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免去江明同志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2017年12月4日下午,检查组在不知道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下,根据检查流程,将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会的时间定在2017年12月6日上午9: 00,并通知永安财险,要求江明总裁和统计组长顾勇参加会议。随后,检查组获悉,永安财险将同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计划解聘江明总裁。
12月4日晚,检查组临时更改检查计划,约谈董事会秘书。检查组表示,会议时间冲突和江明主席被免职将影响检查工作,并建议适当调整会议时间。董事会秘书表示无权决策,并向董事长转达了相关建议。12月5日下午,检查组约谈了董事长陶广强,要求适当推迟董事会临时会议。陶广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查组的合理建议。12月6日上午,确认会与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时召开,永安财险董事长、总裁缺席确认会,影响正常检查工作。
时任永安财险董事长的陶广强是永安财险的主要负责人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