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光强 保险2019“首罚”落定永安财险 董事长陶光强妨碍检查遭处分( 二 )


针对拒绝或阻挠依法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永安财险和陶广强双方当事人提出抗辩意见:一、拟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已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如董事会会议不适当,监管部门应告知永安财险。二是无意抗拒监管阻挠,未经监管部门书面通知,当事人无权变更董事会临时会议时间。三、检查组与当事人的面谈未形成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第四,江明总统是否参加确认将由他自己决定。
经审查,银监会认为:一是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检查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永安财险董事会临时会议时间的调整提出合理建议,同时银监会也对公司治理风险和阻碍现场检查提出了警示。二、根据《公司法》和《永安财险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董事长可以变更董事会临时会议时间。2017年12月4日晚,检查组建议永安财险变更董事会临时会议时间。有条件的,当事人直接拒绝检查组的合理建议。三、检查组与当事人的面谈已形成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第四,江明向检查组提交了一份书面说明,表示他的总裁职位将在董事会临时会议上被解除,因此他将不再出席确认会议。因此,当事人的申辩无效,其陈述和申辩不被接受。
综上,永安财险拒绝或阻挠依法监督检查,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永安财险被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171条,陶广强被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
_原题是:保险2019“首罚”落定永安财险 董事长陶光强妨碍检查遭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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