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街道办 被控受贿近半亿!深圳宝安沙井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张春明受审

【沙井街道办 被控受贿近半亿!深圳宝安沙井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张春明受审】7月23日,原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张春明涉嫌受贿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张春明收受贿赂共计3851.5万元和730万港元,他的妻子也因涉嫌受贿和隐瞒犯罪而被起诉。
张春明在宝安工作了很长时间。2016年底,任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此前,2012年任松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张春明在沙井街任职期间,形成了“负责人-负责人-社区负责人”的体系,形成了以“总图”、“提示图”、“监督图”为首的“表工作法”,媒体报道称之为“张春明表工作法”。
2017年5月,由深圳市检察院管辖的龙岗区检察院对张春明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18年3月,深圳市检察院对张春明提起公诉。起诉书称,2012年至2017年期间,张春明利用其在宝安区松岗街道原党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在相关项目、旧城改造项目、晋升下属职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或要求他人行贿人民币3851.5万元及港币730万元。
鉴于接受贿赂的事实,张春明在法庭上认罪,张春明只对其中一项提出异议,称300万英镑的贿赂实际上是250万英镑。此外,张春明还反对主动索贿,称这是对方的主动,他的妻子张可容也与张春明一起受审。
本案中的部分贿赂来自松岗街道干部、辖区社区书记和股份制公司。例如,今年4月16日,盐田区法院对宝安区罗燕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徐光华进行了宣判,此人被盐田区检察院起诉。一审判决认定,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徐光华为感谢时任党工委书记、松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春明在岗位调整和晋升方面的帮助,给予张春明22万港元。徐光华被判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采访人员]陈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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