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发 转弯未让行 诸暨三环与金松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致人受伤和车受损

7月21日10时32分许,在诸暨市四、三环与劲松路交叉口,顾驾驶小型轿车在路口右转时,因未按规定避让,与一辆直行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车辆损坏。
转弯时注意右侧车辆,不要盲目驾驶!
开车上路,让行规则是:转弯让行直行,右侧先行

路路发 转弯未让行 诸暨三环与金松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致人受伤和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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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项、第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通行;
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或标线控制,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让从正确道路驶来的车辆先行;
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
【路路发 转弯未让行 诸暨三环与金松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致人受伤和车受损】反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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