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友情为借口的暗恋是什么感受 行使恋人的权利

“以朋友为借口的暗恋”想必就是打着以交朋友的名义 , 来行使暗恋的权利 , 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 , 有点朋友至上恋人未满的意思 , 不过喜欢就要大胆表达出来 , 没有必要掖着藏着的 。
有人说 ,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不甘朋友 , 不敢恋人 。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起长大的男生终于要步入婚姻了 , 情人节那天 , 他打电话告诉女生 , 他喜欢了她整整十年 。
他会因为女生来例假肚子痛 , 大半夜坐一个小时的车来找她 , 和他上一所高中帮忙扛行李 , 偷跑女生宿舍为她铺床......
他说这是他整个青春为一个女孩做过最疯狂的事 , 我以为它叫友情 , 但它叫“爱情” , 可能他始终认为 , 朋友变成情侣是最冒险的事 。
成为情侣就意味着如果有一天分手后 , 那就永远失去了这个朋友 , 一旦对朋友的喜欢有了爱情的成分 , 也预示着友谊走到了终点 , 无论是否在一起 , 都无法用纯粹的感情对待对方了 。
所以十年 , 以朋友的名义爱了整个青春 , 友情之上 , 恋人未满 。这是一个十分珍贵的存在 , 一旦失去 , 会比失恋还要痛苦万分 。
所以保持着只谈心不贪心 , 你不说我不问 , 你说我听着的默契 , 能够成为已经很不容易了 , 何必去纠结要不要成为恋人呢?
如果真的很喜欢对方 , 就不要打着朋友的名义去实行爱人的名分 , 如果有可能 , 你可以选择捅破这层窗户纸 , 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局 。
就像电影《非诚勿扰》中说:“当谁也不图谁什么了 , 这朋友做的就踏实了 。”我们可以一起逛大街搓麻将 , 也可以放备用钥匙、托付孩子 , 还敢把钱给对方 。
【以友情为借口的暗恋是什么感受 行使恋人的权利】要是选择了做朋友 , 那就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吧 , 这个世界从来浮沉 , 知心最难求 , 管它红颜还是蓝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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