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寓 佛山买“公寓” 建议你擦亮双眼了( 二 )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如实发布项目销售广告,不得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对于服务型公寓以外的商业、办公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得在商业、写字楼销售过程中使用“公寓”、“豪宅”、“房×厅”等用语或者设置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同时,为使及时购销过程“可追溯”,《通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前,销售人员与购房人应在展板旁共同拍照存档,照片应清晰显示购房人和销售人员的正面容貌、身份证信息和展板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录入商品房网上签约信息时,需将上述至少两张照片上传至网上签约系统,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存档备查,区房地产交易机构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网上签约购房合同备案审核时监督执行。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购房者在购买非住宅物业时是否可以享受入户、入学、办理居住证等优惠。
包括非住宅项目的水、电,应按商业办公标准收费和管理,无管道燃气设施和教育程度。非本地户籍购买人或使用人需办理入户入学手续的,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以及非本地户籍的购房人或房屋使用人,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政治政策
对“服务公寓”提出明确的规范
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
那么,合规的“服务公寓”是什么样子的呢?本通知在征求意见时也做了进一步说明。
首先看土地性质,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中的约定。
【佛山公寓 佛山买“公寓” 建议你擦亮双眼了】根据《通知》,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的,不得设置服务公寓。同时,在商业用地上建设的服务式公寓,建成区面积占商业建筑建成区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其他用地与商业兼容的,服务式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的30%。
其次,建筑应该是走廊布局,阳台应该是封闭的,不能挑出来。本通知规范了“服务公寓”的设计要求,包括服务公寓建筑平面一般采用走廊式布局,不允许单元式住宅设计,建筑立面应作为公共建筑对待,阳台应封闭不外挑等。
除服务公寓外的商业和办公楼将不配备厨房空等客厅,厕所和茶水间必须集中设置。除首层外,每一分区单元的内部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且不得预留或非法增设可作为生活用房空的排水、污水、排烟、燃气管道。
“这是一份更贴近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文件。”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罗毅可表示,这是针对前段时间出现的公寓式写字楼现象出台的文件,旨在减少边缘球和不规范行为,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他认为,文件的相关规定比较详细,不是“不能做”一刀切,而是“要规范做”,这对规范公寓市场既有限制,又有指导。“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有住宅办公楼等。,而且从施工开始就不允许这样做。比如不能有厕所、厨房等。在办公楼单元,并且面积不能小于200平方米,这意味着一套公寓不能做。未来的公寓市场有明确的指导方针和规定。”
回首
商业“去库存”压力大
无限制购买“公寓”已成为低门槛购房者的“香椿”
“在规划和政策的推动下,佛山的商业和办公物业库存近年来达到了惊人的水平。2015年佛山非住宅库存高达1024万平方米,2016年为978万平方米。2017年,“去库存”被提出。在此背景下,2018年至2019年,佛山有大量以商业和办公用地开发的‘公寓’。”广东省房协理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赵认为,从佛山商业物业去库存的压力,到今年年初实施的积分入户新政策,客观上促进了公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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