嫠妇 《白日焰火》中“白日焰火”的象征浅析

烟花在白天绽放
——浅析《白日焰火》中“白日焰火”的象征
这是一个长达五年的连环碎尸案,落魄的警官张自力爱上了肇事者吴志珍。为了保护自己,吴志珍背叛了背负黑锅的“活死人”梁志军,但他也被张自力出卖给了警方。影片结尾,一栋废弃的空建筑矗立在寒冬的阳光下空。张自力白天燃放烟花,为吴志珍送行,吴志珍被逮捕并绳之以法。似乎给了她一个无声的表白,在相互背叛中,我们依然爱死。
“白天的烟花象征着一种情绪和一种状态”。五年前,在“白花花”夜总会,吴志珍把自己的身体送给了多金皮老板;五年后,望向“白色烟花”的方向,摩天轮就像是五年前的小旅馆,她把自己的爱献给了孤独的警官。坐在囚车里的吴志珍,看着到处都是烟花,伤心地笑了。故事的结尾,五年的纠结现在结束了,她的逃避走到了尽头,孤独或者悲伤。但她很满足,满足于一个男人的爱情在烟花后的展现。《白日焰火》其实是爱情的释放和满足。寒冬里烟花绽放,就像一根头发一触就释放出被压抑的欲望。
一五年前的“白花花”,吴志珍对皮一男的渴望
吴智真杀了皮老板李连庆,大概是受害者的正当反抗吧。然而,她杀人的动机是受害者的仇恨,还是别的什么?
“我买不起他的衣服。他让我陪他去住酒店,一次都不够。”“没想到他强奸了我,我反抗的时候不小心打死了他。”。吴志珍的告白,道出了被侵权女性的自卫本能。她被纠缠了一个多星期,最后选择用自己的身体偿还Pi昂贵的赔偿金。《以色易色》不可避免地让人想起张爱玲的《色戒》,女学生王佳芝引诱卖国贼易先生发动暗杀企图,才发现演技是假的,爱情是真的。这让我们怀疑吴稚真在李连庆从“性”到“爱”的转换的可能性。吴智真对李连庆有欲望甚至是爱吗?这部电影的许多细节为这种可能性提供了基础。
1.剧情重现
他以衣服损坏为借口纠缠吴志珍。五年前,有李连庆,皮窑的主人,五年后,有张自力,一个孤独的警察。在注意到张自力的跟踪后,吴志珍先是害怕和紧张,同样的戏剧再次上演。她本能的避免纠结和矛盾,一是为了避免五年前的尸案曝光,二是为了长期习惯性压抑自己的私欲。我们可以想象,五年前和五年后的一些巧合和联系,伦理和法律给她带来了耻辱和愧疚。五年前她有未婚夫的法律限制,五年后她在逃避分尸的制裁,比普通人更有性压抑。就像五年后她轻松接受了张自力一样,在她的手被烫伤后,一瓶廉价的药水打破了禁欲的道德束缚,其中有许多原始的欲望,在压抑欲望的过程中不断被夸大。当张自力邀请她去滑冰时,她甚至主动提出:“我来教你。”可见她对原欲的渴望已经战胜了恐惧和紧张,渴望像“天烟火”一样被释放。所以在摩天轮上,张自力试图说服她赴汤蹈火。五年前,是同一座桥吗?同样面对“白日焰火”的招牌,因赔偿而惹事生非的吴志珍,也许在五年后的第一次奉献中,依然有着同样的恐惧和紧张,但她有没有像五年后那个对张自力表现出善意,突破欲望和道德感的束缚,对李连庆有了爱,主动第二次上门呢?这种互相照应的剧情走向,不禁让人生疑。然而,吴稚珍对李连庆的渴望是以长期的性压抑为前提的。如果梁志军作为她的未婚夫,能满足她的欲望,她为什么要错过其他男人,参与李连庆的肢解?在这里,我认为梁志军不能满足吴志珍,吴志珍选择参与肢解还有一个原因。稍后我会做一些分析。
2.被碾压的多个恋人
梁志军用自己的身份取代了被肢解的李连庆,超越了法律的死亡和自然的生存。如果说肢解李连庆是为了救吴志珍的命,那么这五年来的连环肢解案,多半是因为恋人间的嫉妒。梁志军用破碎的尸体杀人,剥夺了吴志珍要求新欢的权利,企图掌握未婚夫妻的主动权。“这么多年,他一直保持匿名,监视我的生活。我陪着一个活着的死人。想逃避,就逃避不了。他杀了追求我的人,我喜欢。他说他也会杀了我。”虽然这是吴志珍片面追求自保的一句话,但并不能否定某些片段的真实性。我们可以肯定是梁志军做了肢解。然而,作为两性之间阴茎的持有者,梁志军为什么要以这种极端的方式维持自己的主动地位?我们可以推测他确实有生理或心理缺陷。有人分析他阳痿,他的冰刀就是他的阴茎替代品。这并非不可能,但梁志军确实向往与性对象的中间性关系,很难跨越这些关系达到最终的性目的。他曾多次举起手臂,试图拥抱未婚妻,但热衷于跟踪窥探,渴望靠的是“揭示隐藏的部分,使之完整”。然而,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有两个不可避免的后果:一是梁志军在性别关系中处于被动地位,二是他无法满足吴稚珍。欲望强烈的吴志珍,必然会找到新的猎物。李连庆,一个有着强壮皮肤的男人,可能是她第一次尝试寻找发泄的欲望。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