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格证报考条件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相关要求的通告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
将于
十月三十一日,十一月一日
举行!
【法律资格证报考条件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相关要求的通告】根据国家年度考试要求和防疫防控常态化规定,现将应考相关要求通告如下:根据国家年度考试要求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现将考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自学考生签署合格成绩承诺书:
10月15日至10月19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严格做好每日健康打卡: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每天监测自身健康状况,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点击“考生日常健康打卡”填写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需及时向客观检查登记的考区司法局报告。
三、
签署健康承诺
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第四,
遵守考区防疫防控规定:
考试当天,考生须按照各考区司法局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物资,并按现场指示要求排队进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和人像识别。体温正常、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有绿色健康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
如身体出现异常,并经考区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不具备正常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不得与健康应试人员同考场考试,应按照安排进入隔离考场参考。
如受检者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已治愈不满14天且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经当地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评估后,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检查。
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及进入考场监考老师检查时摘下口罩外,均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五、
严格惩治瞒报、误报行为:
考生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询问、调查、转诊等情节严重的案件,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大家能健康安全参考,建议考前十四天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加强锻炼,注意防寒保暖。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到省外旅游、探亲访友或出差。
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考区市司法局通知,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或考务要求做好参考。
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通过每一次考试!
来源:厅法资处、黔微普法
_原题是:《关于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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