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

市装协家装委员会推出新规定不经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 本报讯近日 ,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正规家装市场承担场外家装工程合同认定暂行规定(试行)》 。在本《规定》中 , 市装协家装委员会要求本市各大家装市场 , 承担起对场外装饰公司的家装工程合同的认证工作 。《规定》要求单独开业的装饰公司 , 自愿找一家家装市场进行装修合同的认证工作 , 并向市场缴纳质量保证押金和管理费 。家装市场的质检部对合同进行审查 , 并加盖认证章 。另外 , 家装市场还负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 监督工程质量 , 参加工程验收 。《规定》中要求 , 装饰公司一律要采用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联合向社会推出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并采用北京市装协下发的家装工程工艺做法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来衡量工程质量的好坏 。如果发生纠纷 , 在合理的范围内 , 由装饰公司自行解决;如超出标准要求 , 由家装市场进行调解 。对场外装饰公司的装修合同进行认证 , 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并减少了装修纠纷的产生 。根据北京市建委于1999年9月颁布了《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自2000年2月1日后 , 凡与消费者签订的“家装合同” , 必须要有第三方认证 , 无第三方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 一经查出要给予高额经济处罚 。目前 , 北京市承担家庭装修工程的装饰公司分为两大类:一是在各大家装市场中营业的装饰公司 , 另外就是单独开业的装饰公司(即家装市场外营业的装饰公司) 。在家装市场内营业的装饰公司 , 其与消费者签订的家庭装饰工程合同 , 要经过家装市场的认证 。这样做的目的 , 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 杜绝可能发生的材料、价格纠纷和质量问题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和实践 , 证明“家装市场认证装修合同” , 确实起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但由于营业地点分散 , 单独开业的装饰公司一直没有做到“合同认证” 。由于消费者缺乏家庭装修的知识 , 又对合同认识不深 , 少数装饰公司就利用合同来欺骗消费者 。例如有些合同中对于装饰材料的具体型号、数量和价格等内容不做详细约定 , 或者对具体工艺工序不做说明 , 给装饰公司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开了“方便之门” 。有的装饰公司还在利用合同偏袒一方 , 与消费者签订的是“不平等条约” 。本报采访人员王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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