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提倡”当“强制”,需要多么厚的脸皮?

“提倡”二字,出自《文明小史》第二二回:“只是目今所重的实业,晚生愚见,以为工艺也是要紧的,不知老前辈还肯提倡否?”
“提倡”汉语词语释义:由于事物有好的因素而倡议 。
先且不说有没有“好的因素”,单从字面“不知老前辈还肯提倡否?”理解,“提倡”这个词采用的是商量的语气“肯否?”二字,既然是商量,即代表“提倡”是可以被讨论、被质疑、被否定的,当然也是可以被自由选择、被接受或被拒绝的,所以它的属性不具有强制性 。
如果不允许大伙讨论、质疑、选择,社会就会失去制衡,也会失去所有人的思考与智慧对社会的贡献 。
人类社会的进步主要依靠两种力量,一是提倡个性和自由的表达,二是经过共识达成的强制程序,两者不能随便混淆 。
比如有人提倡说双黄蛋有利于抗击瘟疫,他自己用了特别好,但其他人买不买是其他人的选择,有人彻夜排队抢购,有人无动于衷 。
某些人提倡聚餐不要看手机,有人听从,有人不听,这也是个体化的自由选择 。
还有些人觉得太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功夫,提倡大家都练太极,在练与不练之间,其实大家还是有自己的选择 。
但是如果这些都变成强制推行,会如何?有病没病家家必备双黄蛋,吃饭聚餐人人没收手机,白衣飘飘全民练太极,难道这些会是大家希望看到的景象吗?
什么叫强制?强制就是用某种强迫的力量或行动对付阻力,或以压迫、驱动等方法达到影响他人服从自己意志的行为 。
比如说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纪律等,都是必须经过一定程序,达到一定条件,才能成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手段 。
反过来说,如果那些已经达成共识的法律法规,被某些人随意跨越,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朝令夕改,这样的人不被强制约束,就会出现种种不公平的事情 。
就像张玉环的冤案,因为某些办案人员的“提倡”,结果成了强制要实现的目标 。
过去砸锅卖铁大炼钢铁时代的错误也是提倡变成强制的悲剧 。
如果当年牛群当县长后提倡大伙学习讲相声,被底下的人变成强制的话,不会讲相声就成了罪,岂不是很可笑吗?
所以提倡和强制两者的界限不能随便混淆,否则会给某些人可乘之机 。
但是现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一种很奇葩的现象,不仅分不清楚提倡和强制的区别,还纷纷把提倡当成强制,这分明是故意指鹿为马的行为 。
从提倡到强制之间,就如同霓虹灯到月亮的距离,这段距离是漫长的也是必经的,是人类经过几千年历史形成如今成熟的合理程序,才能把某种“提倡”依法转化为强制措施,这其中的“程序正义”是必不可少的 。
随意跨越这个必经的距离,是违背现代文明进程的做法,会导致文明倒退回野蛮时代 。
然而偏偏就是有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跳梁小丑,喜欢随意跨过这段距离,把提倡的东西瞬间化身为强制的规矩,这是非常可笑的,完全是野蛮思维的典型表现 。

把“提倡”当“强制”,需要多么厚的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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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湖南耒阳这个名字叫正源的学校,为了实现响应提倡节约的号召对学生们无所不用其极 。
高中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肯定不小,如果有吃剩的饭菜,我想除非是饭菜做的特别难吃,或者没有尊重孩子的意愿选择吃什么吃多少,那必然会出现有的孩子不够吃,有的孩子吃不完,毕竟每个人的饭量不一样,有吃剩也就不足为怪了 。
但是学校不从改善伙食或者按需选择吃多吃少来解决问题,而是别出心裁地采用对剩菜称重,剩菜超标多少学生就会被警示甚至于取消啥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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