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要求

【当兵的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1、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 , 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 , 免服兵役 。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 不得服兵役 。
二、大学生当兵入伍对身体的要求主要是视力、身高、体重:
1、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 , 女性158cm以上 。
3、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 ,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
三、大学生当兵入伍对年龄的要求如下:
(一)男兵报名年龄
1、大专、本科在校生 , 年龄为17至22周岁;
2、 大专毕业生 , 年龄为17至23周岁;
3、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 , 年龄为17至24周岁 。
(二)女兵报名年龄
1、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 年龄为17至22岁 。
年龄:参军的年龄还有限制 。 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 ,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 可放宽到21岁 ,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 , 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 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 , 可放宽到23岁 。 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 , 根据本人自愿 , 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 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 , 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 , 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
身体方面: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 , 体重50千克 。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 , 体重45千克 。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 , 不合格 。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 , 脑外伤后综合症 , 不合格 。
第三条 颈强直 , 斜颈 , 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 结核性淋巴结炎 , 不合格 。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 , 习惯性脱臼 , 脊柱慢性疾病 , 慢性腰腿痛 , 不合格 。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 , 膝内翻股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 , 或步态异常 , 不合格 。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 , 扁平足 , 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 , 不合格 。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 , 不合格 。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 , 重度下肢静脉曲线、精索静脉曲线 , 不合格 。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 , 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 , 各类疝 , 脱肛 , 肛瘘 , 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 , 不合格 。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 , 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 , 隐睾 , 不合格 。 第十一条 腋臭 , 头癣 , 广泛性体癣 , 重度手、足、甲癣 , 疥疮 , 银悄病 , 红斑狼疮 , 硬皮病 , 慢性湿疹 , 慢性寻麻疹 , 神经性皮炎 , 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 不合格 。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 , 不合格 。
第十二条 梅毒 , 淋病 , 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 ,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 尖锐湿疣 , 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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