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指出 , 体测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 , 满分为120分 。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 , 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 , 对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标进行加分 , 满分为20分 。
各组学生按总分评定等级 , 90分及以上为优秀 , 80分至89.9分为良好 , 60分至79.9分为及格 , 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 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 , 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 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 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 , 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
对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的学生 , 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 , 补测仍不及格 , 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 , 《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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