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知识|未婚证明怎么开,未婚打胎需要什么证明


单身证明怎么开呢? 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用到单身证明 , 来证明我们的婚姻状况是未婚 , 单身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今日 , 没有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有结婚登记记录的一种书面证明性材料 , 那去哪里开未婚证明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未婚证明在哪里开方面的知识 , 

2020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需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 , 在本辖区婚登处直接开具 。

未婚证明已取消开具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 , 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 , 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 , 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 , 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 , 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 , 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 , 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 ”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 , 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 。 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力投入 , 不断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 。 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 , 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

三、做好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 。 各地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和坚持依法行政的角度 , 统一思想认识 ,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 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 , 使此项简政放权的工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 , 在办事窗口(大厅)公告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相关规定 , 并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 ,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 , 这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 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
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 , 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 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 。
单身证明由你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 。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15年8月27日以后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 , 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度法权益外 , 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 。
2、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
3、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 , 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
4、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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