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知识|小区配套设施有哪些,小区配套设施一览表( 五 )


一、非规模居住区按以下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  
(一)居住人口3000-5000人的居住组团.按居住小区指标配置托幼园所、卫生站、综合便民店、居委会、综合服务站、自行车存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及必要的市政站点 , 酌情安排第三产业设施 。 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八1300-1500平方米; 
(二)居住人口1.5万-3万人之间的居住区.按居住区低限指标(每项100平方米/千人)设置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和集贸市场.形成扩大小区级购物中心;其余项目均按小区指标配置 。 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人2760-3300平方米 。  
二、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以下规定设置: 
文化活动中心(建筑8000-1万平方米.用地0.5公顷)、购物中心(建筑4万-6万平方米.用地2-2.5公顷)和体育场(馆)、综合医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所、市政管理机构
以及消防队(用地0.6公顷)、巡警队(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用地0.45公顷)、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建筑2000平方米 。 用地0.2公顷)、公交场站(建设500平方米 。 用地0.5公顷左右)地区公园(用地3公顷以上)和公共停车场(用地0.3公顷)等 。
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人1000-1200平方来 。 用地面积每千人1360-1500平方米 。  
扩展资料:
社区配套还有小项目
社区可以配有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政所、邮局以及电话局 , 社区服务可以配设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自行车存车处、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等 。 还有 , 每4500人应建一处占地50平方米的公厕 , 每千人将拥有10平方米的公厕建筑面积 。

在规划居住用地时 , 其居住人口如果达到居住小区级的(1万至2万人) , 其配套公建项目要比居住区级的(4万至6万人)配套标准相对低一些 , 比如教育指标 , 在居住小区内没有要求建高中类学校 , 而在居住区内要求建;文化体育类指标要求有会所以及文化广场就可以了 , 金融邮电类没有要求设置银行分理处等等 。

参考资料来源:



楼盘的配套设施具体有哪些? 住宅房屋配套设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 。 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 , 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 。 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 , 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 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 。 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 , 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 。 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 。 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
扩展资料:
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
它属合同给付标的(房屋及所在小区)范围 , 无疑应属合同义务 , 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 , 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即配套给付不能或迟延的违约责任 。
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
指的是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 , 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 , 客观上也无能为力 。 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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