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验房5大陷阱 见招拆招很重要

买了房子之后最期待的就是拿钥匙那一刻了 , 拿钥匙的时候就是收房的时候 , 这个过程虽然是令人兴奋的 , 但是也不要高兴过头 , 收房验房是一门大学问 , 千万别被这其中的陷阱所误导 , 深陷其中 , 这就要做到见招拆招 , 处处躲避 , 下面就一起来看下其中的奥妙所在吧 。
陷阱1:收房时限
收房一般是有时限的 ,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电话通知 , 通常是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之内 , 按有关规定 , 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 则一般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
对策:在购买时应该写清楚邮寄地址 , 如果在合同约定收房期间出差的话 , 可以通知亲友来咨询具体情况 , 如果是在不能到场的话 ,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 , 也可以联系开发商 , 看是否能另行约定时间 , 并且要有书面形式确认 。
陷阱2:证件不齐要交楼
“三书一证一表”不全 , 尤其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 一定要特别注意 , 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 。
对策: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 即使一定要收房也要在相关文件中标明“未见《XXXX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
陷阱3:先签文件后验楼
有些商家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 , 再验楼的手段 , 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 , 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已不及 , 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
对策:提前在合同中约定好先验房后收房 , 如果一定要签文件的话 , 那么要标注一下“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 验房中有问题以方便灵活处理 。
陷阱4:疲劳战
有些开发商将简单的事情故意复杂化以消耗业主的体力 , 例如将办理换发票、发表、交费、入住登记等各种手续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 , 最后办完手续之后业主就恨不得赶紧结束 , 往往导致验房不仔细 。
对策:通知收房之后可以过几天人少了再去 , 另外可以请一些亲戚朋友一起到场 , 分工合作 , 这样精力耗费就不会很大 。
陷阱5:大事化小
在验房的时候发现问题 , 开发商往往会说:“这没什么 , 小问题啦 , 我们到时让人修一下就可以了 。”不写在验收文件中 。
【收房验房5大陷阱 见招拆招很重要】对策:不要跟验收人员呈口舌之争 , 如果发现任何问题都应该在相关文件中记录下来 , 然后写清楚自己的意见 , 再和开发商进行交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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