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法律约束力 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13年被判无效


该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法律约束力 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13年被判无效

文章插图
近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婚姻无效案件:
4月20日,汉阴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当庭判决宣告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某于2009年2月12日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 。
该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之父与被告吴某某之母系同胞亲兄妹关系 。2002年5月,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某在双方父母撮合下同居生活,2003年、2005年陆续生育了一子一女,并于2009年2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又生育一子 。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原告赵某于2018年农历正月二十二日与被告吴某某发生争吵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2022年4月20日,原告赵某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宣告其与被告吴某某的婚姻无效 。
该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设立要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的婚姻登记行为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可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第十条亦明确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本案中,原告赵某之父与被告吴某某之母系同胞亲兄妹关系,原告赵某与被告吴某某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故原告赵某主张其与被告吴某某的婚姻无效,应予支持 。
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寄语]: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既关系自己的终身幸福,也影响双方的家庭关系及后代的繁衍 。为了保护自己,同时也对他人负责,男女双方在婚前都应该要了解学习一下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切不可任性和盲从 。如果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即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有了孩子,一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也随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原告不能撤诉,人民法院亦不能进行调解,只能依法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且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该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律约束力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七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
【来源:汉阴县人民法院】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