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手续怎么办理,新农合转诊和不转诊报销比例( 四 )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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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一、正常转诊

1、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 。

病情需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

2、持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
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

3、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

二、非正常转诊

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

1、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

2、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或:无转诊证明,先于上级医院就诊办理住院,住院期间补办上述流程

3、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注:非正常转诊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较正常转诊降低20% 。

三、急诊就诊

病情符合急诊入院条件

接诊医生开立急诊住院证,缴费办理住院及治疗

1、医生开具急诊诊断证明,并科室主任签字,加盖科室公章及急诊公章

2、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至县农合办公室,说明病急,已办理急诊入院 。

3、接农合办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入院证、急诊证明、农合证件、身份证件等);县农合办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诊手续如何办理? 一、首先确定转院的条件范围
1、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的疾病 。
2、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治疗的疾病 。
3、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后按规定需转院转诊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疾病 。
4、符合卫生计生部门分级诊疗有关规定的疾病 。
5、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办理流程
(1)参保地具备转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开转院审批表 。
(2)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登记、盖章 。
(3)结清原住院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
(4)转院治疗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之日起半个月内,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报销住院费用 。
扩展资料:
一、转诊,是指将病人转移到另一个医疗机构的制度 。 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
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
三、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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