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如何计算,没收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二 )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年3月15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第十一条中:“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的描述 , 质监部门在执法时应将《产品质量法》中的违法所得理解为利润 。
违法利润金额=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收入(简称违法收入)-在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费用(简称违法费用)+由违法活动产生并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简称违法利得与损失)
扩展资料:
依据《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 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 , 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 , 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 , 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生产者之间 , 销售者之间 , 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 ,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参考资料来源:
【违法所得如何计算,没收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请教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及依据? 收藏推荐 同f我们依照《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办理计量违法案件,在行政相对人故意违法的情况下.能否将其全部经营额作为违法所得? 江苏省质馕技术监督局 答:你局《关于办理计量违法案件有关违法所得计算的请示》收悉 。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子1992年以技监局法发[1992]49l号文对计量、标准化、质量等违法行为处罚计算“违法所得”、“非法收入”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 二、上述行政解释是在《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颁布后制定的,目前仍然有效 。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质技监法便字第019号文件,仪对“行政相对人故意违法”这一种情况下,认定其全部经营额作为违法所得作出了解释,该解释仍然有效 。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五臼<正> 问:我们依照《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办理计量违法案件,在行政相对人故意违法的情况下,能否将其全部经营额作为违法所得?(本文共计1页) 如何获取本文>>
违法所得如何计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公正、有效行使职权 , 正确实施行政处罚 ,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9年1月1日颁布施行 , 共计十一条 。

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附:废止的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37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 现予公布 ,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施行之日起 , 我局发布的5件关于违法所得计算方法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予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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