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工伤不按实际工资赔偿怎么办
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问题 , 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 ,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 , 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 , 解除劳动合同时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 。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3、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 , 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 , 解除劳动合同时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政府规定 。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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