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脑出血如何赔偿,新劳动法上班脑出血


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应赔偿吗?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如果公司不申请, 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 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 再申请工伤认定 。

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望好评 。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 用人单位有责任赔偿吗?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工伤, 然后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 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的, 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 应该按发生疾病进行救治, 适用医疗保险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 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 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 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 ”
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 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 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 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 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 。 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
2、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 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 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 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 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参考资料来源:

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该怎么赔偿? 单位没有依法为其购买医疗保险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