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费用有哪些 《增值是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
    (一)无法认证 。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包括:

1、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不能抵扣的情形;

2、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

3、超越抵扣规定的时限;

4、抵扣手续不符合规定 。

下面分别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购进应税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

2、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

3、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该规定第五条第(一)至(九)项和第(十一)项的要求 。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8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以及经批准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不得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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