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准迁证需要哪些材料,补办准迁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准迁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所迁出原户籍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业证明、迁入城市或者辖区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迁入证明) 。 如果办理人已婚的 , 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随迁人员的资料证件 。 如果投靠人户口在兵团的 , 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无业证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 领取迁移证件 , 注销户口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 ,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 学校的录取证明 ,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 ,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 ,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 , 城市在三日以内 , 农村在十日以内 ,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缴销迁移证件 。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 , 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 , 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 , 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 , 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办理户口准迁证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和已婚的换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 同时要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 。 再加上迁入城市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 带全上述资料就可以去申请办理了 。
办理准迁证要什么证件 公民因购买商品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工作调动、投资经商办企业、被企业招聘等原因 , 户口迁移到外县、市的 , 需经迁入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

一、凡在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公民 , 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 所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直系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 。

二、凡与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 并交纳社会统筹金的 , 准予迁入 。 所需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会统筹金凭证、居民身份证 。

三、夫妻分居 , 直系亲属投靠 , 准予迁入 。 所需证明材料:结婚证(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 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直系亲属是指:夫、妻、子、女、父、母 。

四、工作调动入户: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调入的人员 , 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异地调动的人员 , 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 。 所需证明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令;省市组织部门的任职命令;垂直管理单位的调令或任职命令 ,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

五、投资纳税入户

1、在城市投资、经商、办企业的外地公民 , 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年纳税额度的 , 本人和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户口可迁入 。 所需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子女父母关系证明 , 迁入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

2、外地公民在城市投资、经商、办企业 , 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经营年限和年纳税额度的 , 可申请经营生产实体录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入户 。 所需证明材料:需凭纳税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申请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报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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