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 , 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检察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 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 ,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 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 并出具保证书 , 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 , 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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