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欠债不还的人如何催款


【对欠债不还的人如何催款】对欠债不还的人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 , 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 , 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 , 可以提起上诉 。
受理立案后 , 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 。适用普通程序的 , 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 有特殊情况的 , 经批准可以延长 , 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 , 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 , 必须受理 。
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 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 , 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 可以提起上诉 。
第一百四十九条 ,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由本院院长批准 , 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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