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报告

进口肉类需要的审批手续:
肉类进口都需要办理的事:肉类进口要看你进口的具体是什么肉类.不同的肉类有不同的要求,例: 








进口肉类食品申请单位清关、报检、报关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三)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四)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五)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六)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进口报关报检需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和其它所需资料如下:


1, 代理合同、销售合同、发票、装箱单各一式三份 。
【进口肉类报告】

2, 中文标签及原标签电子版 。原标签翻译件 。(或中文标签预备案证明书)


3, 出口国官方卫生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健康证)、


4,   出口国官方产地证、


5,   厂家成分分析说明、


6,   熏蒸证/无木质包装声明


7, 海运/空运提单 。


8,   其它各口岸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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