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命名规则


【道路命名规则】城市道路命名的规则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制定的 。以十堰市为例 , 根据《十堰市城市道路命名管理办法》当中的道路命名的规范标准:
1、桥 , 含引桥长600米以上的桥梁 , 应使用“大桥”作为通名 , 一般的公路、跨河及街路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应使用“XX桥”作为通名 。
2、隧道(地下通道) , 应采用所在地的地名作为专名 。
3、大道 , 城市交通主干道 , 道路红线宽度35米以上 , 路长5000米以上 , 道路景观及设施代表本市道路建设最高水平 。
4、路 , 道路红线宽度25米至35米 , 路长4000米以上的主、次干道 。
5、街 , 道路红线宽度15米至25米 , 长2000米以上 , 两平行路与路之间的连接道路 。
6、巷(里) , 道路红线8米至15米 , 地处居民区内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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