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吗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法律依据】
【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 在试用期中 , 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 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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